[关闭]

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纳税人享受车船税优惠,需要备案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16时5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一、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