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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税务总局详解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18时04分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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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今年8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23日介绍,申报表整合对纳税人缴费人有三方面便利: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23日推出的“税务讲堂”网上公开课上,张卫详细解读了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背景意义、申报方法、主要变化和注意事项等,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了解政策、适用政策。

张卫说,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多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操作。

——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的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推动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通过整合各税费种申报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办税效率。张卫介绍,纳税人缴费人在申报表中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填写完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缴费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这样一次申报即可完成,不再单独使用各自的申报表申报纳税,进一步便利了纳税人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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