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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起办理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17时2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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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按照通知要求,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将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简单来说,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于有多元素的纳税人来说,除了工资,还有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比较多,可能面临一个补税。对于很多纳税人,工资变化比较大,有一些时间工资高,有些时间可能他没拿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事先预扣的税款,实行汇算清缴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退税的问题。

  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还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或者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由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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