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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18时4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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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企业: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精神,为避免缴纳后再退费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建议参保企业暂缓申报缴纳属期为2月份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后,我局将及时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