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772945688D)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龙新税南城强催强催〔2025〕3号)送达你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龙新税南城强催强催〔2025〕3号)。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龙新税南城强催〔2025〕3号)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龙新税南城强催〔2025〕3号)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新罗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