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MA2YA18E4F,法定代表人:张志兵):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因你单位不在原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18号)经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号)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苏庭宁,陈建明等人,自2019年4月18日起对你(单位)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8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一〔2019〕90078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