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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办纳税人开始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10时08分

来源: 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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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1日起,南平地区开始实施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南平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增值税电子专票相关操作指南、带有导税二维码的税务UKey,新办纳税人可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选择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

  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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