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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11时52分
来源: 光泽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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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人社发〔2020〕2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文件规定,特对如下企业进行划型予以公示。参保单位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的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重新确定政策适用类别。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