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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识制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08时1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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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拟为全市十个办税服务厅统一制作标识,现向社会诚邀符合资质的制作厂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材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识制作

  项目编号:NPSW-BSZZ-2020-5

  采购方式:最低报价(总包),如果报价人的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需求人根据报价人情况、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等确定制作单位。

  响应方式:书面报价(总包)

  项目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197号

  预算总价:人民币32万元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比价时间:

  (一)提交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时前。

  (二)邮寄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197号南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魏春梅18006097757。

  (三)比价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时。

  一、资质要求:

  参与报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制作数量:

  (一)实体办税厅区域标识等:

  1、办税服务区:TaxServiceArea 2个

  2、咨询辅导区:ConsultationArea2个

  3、自助办税区:Self-serviceArea2个

  4、休息等候区:WaitingArea4个

  5、填单示范区:FormExampleArea 4个

  6、实体办税厅外部标识1个

  (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外部标识5个。

  (三)背景墙标识:税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个。

  (四)“闽税通”自助服务室指引牌9个。

  (五)桌面云桌台90张;办税服务厅咨询台2张。

  (六)自助办税终端机外框9个;自助办税终端机统一标识102个。

  (七)本次制用数量为县市区局上报的统计数,具体制作数如有增减以实际为准,《南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建设标识需求情况统计表》附后。

  三、制作要求:参照《福建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建设标准》附后。

  四、响应文件

  1、公司简介。

  2、企业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复印件、单位业绩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确认与原件相符)。

  3、法人代表授权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要求

  1、所有响应资料于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时前,通过快递或直接送达形式提交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2、报价必须含指定位置的运输、安装、安装辅助材料等各类费用,可同时提出有关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等;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3、响应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上述响应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提交密封响应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报价未密封、报价不明确或者有多个投标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6、索取采购公告时如须要查看图样和样品,请与南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魏春梅联系。

  7、联系人:魏春梅18006097757。

  六、结算方式

  根据采购报价和制作实际数量结算,所有产品送到各县(市、区)税务局指定地点安装,并经各县(市、区)税务局收货单位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款。

  七、产品交货数量、地点及时间

  (一)产品交货数量:按实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数量。

  (二)产品交货地点:按《南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建设标识需求情况统计表》的需求数量,由制作厂家负责交货到各县(市、区)税务局所指定的位置。

  (三)产品交货安装时间:产品交货安装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八、保密要求

  响应方应承诺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参与采购,一经甲方发现响应方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比价参加资格。响应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形式的资料及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取消其比价资格。

  九、附件:

  (一)《福建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建设标准》

  (二)《南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建设标识需求情况统计表》

  (三)《办税服务厅标识参数》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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