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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业务范围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22 20: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业务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起草过程

我省根据《通知》要求,对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事

项进行梳理、调研,结合调研情况,经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集体论证制定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省局有关处室和全省各地意见,各方就试点范围、申报方式、后续管理等内容提出了意见,省局合理吸收了相关意见,起草形成了本《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告》按照《通知》特定条件和要求设置试点企业

范围、取消试点资格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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