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要求; 2.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 |
市级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企业27户:平潭县东岚医药有限公司、福州斯林医药有限公司、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店、福建茂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潭县第三十六分店、福建惠又佳医药有限公司平潭北大街店、福建惠十好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宜又康医药有限公司、福建惠又佳医药有限公司、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潭县第55分店、平潭爱维口腔医疗有限公司、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潭潭城分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二八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二五店、平潭综合实验区游氏百草医药有限公司、平潭亿金方康湖医药有限公司澳前分公司、海五星健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惠又佳医药有限公司平潭第六分店、群益(平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康医药有限公司、平潭正惠国药医药有限公司、平潭亿金方医药有限公司万豪分公司、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潭一六零店、平潭县城关春大药房、平潭同兴堂医药店、平潭正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健安医药有限公司。 |
检查年度为2018至2019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它税法遵从情况,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
1.从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稽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检查人员; 2.采取企业自查或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的方式。 |
以企业自查情况和分析评估结果为依据,决定是否开展重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