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30 17:29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一、本公告的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范围内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本公告主要内容
(一)在“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模块”中应用《平潭综合实验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标准认定方案》。
(二)关于计税依据的确定。
(三)关于异议的处理。
三、本公告的执行时间
本公告于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科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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