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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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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采购小组成员于2019年3月8日9时对改造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功能区项目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该项目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至2019年3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共有三家供应商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有效。
二.三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后续维保服务得分均为0。综合评分情况:福建鸿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9954.45元,报价得分47.635分,公司业绩资料得分12分,综合评分59.635分;福建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06458.10元,报价得分41.013分,公司业绩资料得分0分,综合评分41.013分;福建泰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00715.30元,报价得分48.378分,公司业绩资料得分0分,综合评分48.378分。
三.评审结果:在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福建鸿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四.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0日,如对上述结果由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