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 繁體版|无障碍

今天是:

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纳税人询问(调查)室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3 08:22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纳税人询问(调查)室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19517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施工面积为32.5平方米。

  2)窗户进行封闭处理。

  3)加装排气装置。

  4)墙面应用龙骨加不少于9mm多层夹板打好水平底板,然后加装厚度大于5cm的海绵软体材料进行包装,具有防撞、隔音、阻燃等作用。

  5)将原有询问设备转移至施工场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成功运行。

  二、采购项目限价

  不超过最高限价6万元为有效报价。

  三、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开立对公银行帐户。

  2)具有相应建设资质条件、信誉良好的单位。

  3)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以价格最低者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五、交货地点、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限

  施工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西航办公区

  实施工期:30个日历天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513日至2019516

  报价截止时间:2019517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3楼法制科。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18059063978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95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链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