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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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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19-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8 08:30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2019-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19625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我方要求,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2)帮助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提供相关法律知识与培训。

  4)每季度参加一次税收法律援助活动。

  5)应要求参加有关行政、民事案件的复议提供法律意见。

  6)委托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事项。

  二、采购项目限价

  不超过最高限价8万元为有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并开立对公银行帐户。

  2)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五、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评分标准

  1)采用百分制,由采购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材料进行评分。

  2)代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10分。时间范围为2018年,需要提供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代理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投标单位以代理最多量为标准值,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即止。

  3)服务政府机关数量40分。时间范围为2018年,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顾问合同,服务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投标单位以服务最多量为标准值,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即止。

  4)服务费价格50分,最低报价者得满分,同时以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除以其他报价后乘以50,计算出其他报价得分。

  5)以代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服务政府机关数量及服务费价格三项得分相加形成综合评分。

  七、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2019915日前由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合同金额5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余款待服务期满后由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合同金额50%增值税普票办理付款手续。

  九、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618日至2019624

  报价截止时间:2019625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3楼法制科。

  十、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

  十一、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18059063978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9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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