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普通发票(第一批)印制项目二次竞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17:25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拟采购2020年度普通发票(第一批)印制服务项目,诚邀福建省税务系统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入围协议供货商参与二次竞价。
一、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二、 采购项目及数量:普通发票印制服务,印制产品数量详见《2020年度平潭局普通发票采购需求表》(文件下载)。 三、 采购方式:二次竞价采购。 四、 竞价企业资质:按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与各入围供应商签署的《2018-2020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要求。 五、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时前。
(二)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湖庄411号三楼308室 六、 报价方式:书面报价(总包),请入围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资料参与竞价,以总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湖庄411号三楼308室 收件人:张晗菲
七、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及地点:竞价文件将于公告发布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供应商。
八、本次发票印制项目小额票的纸张和防伪要求与大额票完全一样。
九、联系人/电话: 张晗菲 0591—86169939 念洁 0591—86169880 传真:0591-24339922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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