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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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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稽查指挥系统“四室”场所改造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10:56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修缮项目供应商于2020年819日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平潭税务局西航办公区稽查指挥系统会商室、询问室、查账室以及检举接待室等四室办公场所改造。具体改造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形式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1。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报价无效。

  五、项目地点及工期

  (1)项目地点:平潭;

  (2)项目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项目限期60个日历天。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施工与服务(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含税价格。

  (2)如果供应商有其它额外建议,作为可选内容应同时给出详细报价。

  (3)对于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供应商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

  (4)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5)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项目完工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材料进场,并提供合同相应金额的法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整体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提供合同相应金额的法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7%;项目维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维保期结束后乙方提交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的维保费用。

  八、现场考察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现场勘查截至时间: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须现场勘察的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0591-23155128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现场勘查地址:西航路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西航办公区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19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西航办公区二楼稽查局综合股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预算清单);现场勘查确认单(需甲方经办签字确认)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辉   0591-23155128

               张晗菲 0591-86169939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0年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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