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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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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关于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5:45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诚邀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1年9月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我局工会拟为工会会员采购中秋节慰问品一批,议定人均节日慰问品金额700元,总额约20万。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规定,根据我局工会实际拟采购中秋节慰问品品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品种

规格

限价/元

1

花生油

鲁花压榨一级花生油5L

190

2

牛奶

蒙牛特仑苏250ml*12盒

60

3

开心果

百联880g*1罐

180

4

干货

特级干贝500g*1包

140

5

干货

特级虾仁500g*1包

145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对表中产品报价。提供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三、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邀请供应商报价方式采购,我局工会派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样品品质、品牌影响等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评分点

评审内容

价格部分(5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最低报价/某一供应商报价)*5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品质部分(30分)

根据产品品质,各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分,产品品质优者得分高

品牌影响部分(20分)

在区内有2家及以上网点得基准分10分,在区内及区外其他地区每增加一个网点加2分,共可累计10分。

四、交货地点及供货时限

签订合同后的2个日历天内将慰问品领取券送至联系人:卢为峰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交付商品领取券后,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六、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3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潭城镇东湖庄411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二楼202

七、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在全国范围内有两家以上,在全区范围内有一家网点的证明

5.干货样品为必要提供材料,未提供则品质部分得分为0分

6.其他

八、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卢为峰   李涵                 联系电话:  0591—86169873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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