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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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于2021年11月1日15时,组织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关于改造24小时云自助办税服务厅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该项目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完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21年11月1日12时(北京时间),共有中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沁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浩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潭泰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聚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家递交了响应文件,按规定程序审查6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价格部分,均为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有效。
二、资格审查结果:6家供应商资格审查均通过,均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得分情况如下:
报价方 |
报价 |
综合得分 |
备注 |
中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4935.00元 |
3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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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沁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1015.00元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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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润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124010.00元 |
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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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浩辉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130209.00元 |
9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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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泰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11766.00元 |
100分 |
成交供应商 |
福建聚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6080.00元 |
9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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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结果:在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情况下,以竞争为基本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平潭泰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五、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1-2413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