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在此基础上圆满完成2019年市局下达税收收入目标的100.8%。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度减税政策主要由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等部分构成。
3、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总局发布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市局的统一布置,结合我局实际,组织清理并填制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所有行政审批流程均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规程》要求的流程和程序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对全局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制度落实;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我局共组织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违规出台文件的情况。
2、强化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合法合理性审查力度,坚持做到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不设定减损纳税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增加税务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干部轮岗、税收征管改革、规范性文件制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纳税评估集体审议等涉及干部身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加强合法合理性审查。2019年,我局紧紧依靠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团队,为辖区内重大税收执法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日常争议解决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根据审核要求开展集体审理。2019年,共计组织开展依法行政集体审理3次。2019年12月份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的实施办法》,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应经过集体讨论情况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通过集体讨论,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开展好“三项制度”。2019年,我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推行“三项制度”若干具体实施办法》,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规范税收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我局共计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1264项;二是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9年我局新采购10台执法记录仪配发税源管理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加强电子记录,2019年共记录视频及照片123份;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减少税收执法过错,约束税收执法行为。
2、严格自由裁量权。通过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权进行约束。确保公正公平,税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2019年度,共实施税务行政处罚779户次,缴纳罚款共计43.39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一是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小组,开展2019年度税收执法督查,围绕上级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及我局确定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对疑点信息开展核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二是对泉州市局执法督查、省局巡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围绕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认真开展核实,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查错纠弊,加强原因分析、整改问责等后续管理。
2、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一是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内控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从税收管理、税收法制、纳税服务、政务管理等方面推动全局内控制度的制度建设。三是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导出疑点数据355条,督促税源管理科进行核实并处理,有效防范内部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福建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案卷评查办法》,积极推动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领导值班制度,第一时间解决各项纠纷,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二是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19年,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决纳税人投诉事项2条,准期答复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
2、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同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全年共组织纳税人学堂进行政策宣讲以及解读共计22场,参与纳税人4342人次。
3、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公开。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均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内部普法教育,我局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2019年,我局组织开展6期“臻和共进”系列培训、2期土地增值税专题业务培训,涵盖减税降费、行政执法等多项内容;组织2次减税降费政策专题考试,考试结合培训围绕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展开,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组织开展1次为期一周的干部综合素能提升脱产培训,参训人次15人次;组织开展1次内部 “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第28个税收宣传月,凸显“台”字特色,结合减税降费工作,与区纪工委、财政局、科经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3、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
1、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制机构、执法队伍的配备和管理,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健全税收法制机构;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定期对全体干部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实和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配备,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干部1名。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议事规则,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
2019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治思想有待提高。近年来税务人员接受系统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不够,仍存在部分税务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的情况。
(二)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干部不多。目前我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也严重制约人员的岗位轮换和调整。
(三)“三项制度”工作需不断完善和提升。目前仍存在“执法过程全记录”执行不够到位、执法公示渠道较为单一等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0年度,我局将按照省局、市局工作重点,结合“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年度依法治税工作,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市局确定的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安排,对各项工作任务分工,确定责任部门,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二)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认真开展内控监督系统各项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积极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开展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规范税收执,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四)推动法治人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锻炼,采取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管理模式。搭建起专家学者、社会律师和系统公职律师“三位一体”的法律顾问格局。为税收工作提供法律“智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法治税收保驾护航。
(五)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区局门户网站、税企微信群等主阵地建设,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