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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泉州税务提供十二项“非接触式”服务举措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10时1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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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事项“网上办”。在目前电子税务局已经能处理85%事项的基础上,通过制作分业务分步骤视频并生成二维码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引导纳税人轻松掌握电子税务局操作,实现网上办,如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票种核定,网上申报,存款账户报备,三方协议签订等。 

  二、智能设备“自助办”。积极拓展缴费渠道,利用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和闽税通APP均可以完成税款缴纳及证明开具等功能,实现掌上自助办理;利用全省统一自助机平台,可以实现纳税人和缴费人24小时不间断自助申报缴税(费)。 

  三、现场服务“预约办”。对线上不能完成的业务及纳税人的特殊办税需求,通过各办税服务厅电话预约或“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实现预约办理,减少纳税人在厅时间。 

  四、二手房交易“并联办”。对二手房交易实现与住建国土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并联办理,结合微信缴税,实现二手房交易的“非接触办税。 

  五、重要通知“掌上看”。开通微信公众号智能咨询功能,纳税人只要在“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输入需查询的相关业务关键词,就能带出所需文件政策;对于重要涉税通知,第一时间通过“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实现涉税(费)掌上知。 

  六、社保费用“掌上缴”。企业可以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掌缴纳交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进行掌上缴费,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掌上缴费期为每月税收申报期结束后至月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月可缴。 

  七、发票真伪“线上查”。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 //inv-veri. chinatax. gov. cn)和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s: //etax. fjtax. gov. cn)进行发票真伪查询。 

  八、动态信用“微信知”。在全省首创纳税信用动态提醒,系统自动识别纳税人信用扣分事项,通过微信智能提醒纳税人自行修复,促进纳税遵从度。 

  九、特殊业务“邮寄报”。对于纳税人通过预约到厅办理的业务,如涉税信息查询申请、定期定额户定额调整、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往期税源信息变更、税费种认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抵缴欠税等,拓展oto办税模式,即窗口人员预受理纳税人电话预约事项,容缺或者通过微信等网络工具收取资料后确认办理,相关涉税文书通过邮政等快递渠道送到纳税人手中,实现非即办业务零接触的快递办。 

  十、退税申报“无纸化”。对一类、二类和三类出口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退税便利化水平。 

  十一、涉税疑难“电话问”。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涉税咨询,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群、网络在线等渠道;涉及疑难问题,可以拨打当地对外公开的纳税服务咨询电话或者联系当地税务管理人员。 

  十二、纳税辅导“远程教”。推广远程辅导,借助税企微信群,电子税务局后台审核人员,通过微信视频辅导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或填写报表,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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