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泉州市玉锦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504555066396):
我局于2020年4月7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稽检通一〔2020〕23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4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稽检通一〔2020〕23号
泉州市玉锦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方文清、黄晓颖等人,自2020年4月7日起对你(单位)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O年四月七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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