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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江辉润服饰有限公司税务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16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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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公告

  晋江辉润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91350582MA2Y64C60H):

  我局于2021年9月2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20217 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年九月十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20217 号

  晋江辉润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91350582MA2Y64C60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挺荣、黄震东等人,自202192起对你(单位)20181月1日至20181231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九月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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