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2MA3277925B):
我局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泉税稽处(2021)9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由于你公司已转为非正常户,走逃失联,致使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税务处理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王锦萍、黄双全
联系电话:0595-22115359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52号税务大楼1005室
335050320200000150
泉税稽处〔2021〕94号
关于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2MA3277925B):
我局依法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12月6日对你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宏街465号泉州晚报社印务中心三楼厂房)2018年10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31日,登记注册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工商注册号350506100057011,现法定代表人为洪我畜(身份证号码350582********3539,2020年5月20日变更),前法定代表人为洪文言(身份证号码350582********351X),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经营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宏街465号泉州晚报社印务中心三楼厂房,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等。2018年11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免抵退”生产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人状态现为非正常户。
二、违法事实及证据
经对你公司租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宏街465号泉州晚报社印务中心三楼的厂房进行实地核查,你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仅为简单、单一的生产装配,没有精细化集约的生产加工。可见的主要生产设备为贴合生产线(共四条),该设备主要用于你公司出口销售额占比较低的“增湿控制器”的贴合生产,并未用于出口销售额占比较高的主要出口产品(“车载分音器、滤波器、分频器”等)生产,其他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及生产工人经调查亦存在异常。
经对你公司生产原材料进行调查,你公司出口产品所含的高端原材料(包括分频器主板、外壳)主要依靠香港进口(国内极小部分从宁波市奉化德佳电子厂购进),主要原材料“工业合金导电线”(含黄金)主要从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慧隆(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购进。其中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涉及增值税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474份(金额42,038.01万元,税额5,477.64万元),占全部包含有黄金进项金额的比例98.31%,占全部原材料金额比例为72.53%,出口商品(车载分音器、滤波器、分频器、增湿控制器等)所含的黄金比例占全部原材料的成本比例控制在80%以下。
经对你公司相关资金流向进行调查,你公司与厦门市太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厦门欧乐德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存在大量资金异常往来。你公司注册资金由厦门市太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阳辉以及厦门欧乐德集团有限公司洪松柏、洪荣权个人银行卡转入你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洪文言个人银行卡,后转入你公司对公银行账户;你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厦门欧乐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厦门百阳服饰有限公司、厦门百豪服装有限公司、福建发利贸易有限公司等)。你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黄志生、洪燕妮、施丝丝、洪松柏、洪荣权)等均供职于厦门欧乐德集团有限公司。
经对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账户进行调查,施丝丝个人银行卡(中国交通银行,卡号622262079**********)于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收到紫金矿业集团黄金治炼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汇入黄金卖出款项合计220,450,937.91元;黄荣华个人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3052068**********))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收到紫金矿业集团黄金治炼有限公司和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汇入黄金卖出款项合计163,502,369.43元。施丝丝、黄荣华后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20年3月27日期间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将款项12,300,000元转至你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洪文言个人银行账户,再流入你公司对公账户,最后转入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公账户。
经对你公司国内采购分频器及分频器配件(分频器主板、外壳)的生产厂家宁波市奉化德佳电子厂进行调查, 黄志生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与宁波市奉化德佳电子厂签订购销合同,向其购买分频器及分频器配件(分频器主板、外壳), 金额共计643,970元,货款通过陈阳辉、洪文言、黄永忠、洪燕妮等个人银行卡转账给宁波市奉化德佳电子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股东竺孟南个人卡(宁波奉化农业银行,卡号622848031**********),购进分频器平均单价为人民币18.6元、分频器外壳平均单价为人民币5.8元、分频器主板平均单价为人民币80-82元,上述产品价格与你公司同期申报进口的分频器主板(平均单价55美元)、外壳平均单价1.7美元)以及申报出口分频器(平均单价226-445美元)价格差距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于2019年9月24日对你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抽检并对你公司出口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缉决字〔2019〕0086号)所载明的违法事实,你公司于2019年7月21日委托深圳市直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的两票货物(出口报关单号532020190205233309/532020190205233308,申报商品品名为8518900090分频器)。经海关查验,你公司申报的商品品名、规格一致,申报单价为226.9美元/台,两份报关单申报总价折合人民币231.35万元,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两份报关单中共计1480个分频器(0|0|音频配件|无牌|无型号)估价为每台分频器单价570元人民币,涉案货物总价值843600元人民币,可能多退税款人民币19.11万元,对你公司上述出口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低值高报)科处罚款15.3万元。
上述调查种种迹象表明,你公司申报出口的含黄金的“车载分音器、滤波器、分频器、增湿控制器”等出口电子产品与你公司实际生产的货物并不相符,存在将低价值的商品通过高报价格方式报关出口(以及人为提高产品成本使黄金材料成本占比在80%以下)非法获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违法情形。因你公司主要原材料(即含黄金工业合金导电线)供应商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主要关联企业厦门市太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虽已被厦门稽查部门立案但尚未有定性结论(另一关联企业厦门欧乐德集团有限公司未立案),以及基于税务机关执法权限尚未能提取到黄金实际销售人员施丝丝、黄荣华等关键人员的有效证词,目前暂无充分证据证实施丝丝、黄荣华等人销售的黄金与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所包含的黄金以及你公司生产的出口电子产品所含的黄金为同批货物。但依据行政机关明显优势证据证明标准,你公司违规取得出口退税的事实亦已坐实。
综合以上优势证据材料,鉴于与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违法事实已由其他国家机关(海关)予以确认,综合考虑违法行为同期性、前溯性以及审慎性原则,据以认定你公司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7月21日(海关查验日)申报出口的193单出口业务为虚假贸易出口申报不实,对应的出口报关单与实际出口情况不相符,系虚假出口货物报关单,你公司不得就上述出口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具体详见附件: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关代码350596918V)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7月21日申报免抵退税的193单出口报关单明细表)。
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证实,你公司将上述193单出口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申报免抵退税合计32,180,523.99元(其中已退税款合计28,293,633.74元,免抵税额合计3,886,890.2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⑴你公司相关账务处理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包括对公银行账户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明细、采购付款、销售收款、收结汇等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明细账等);⑵你公司同期申报免抵退税证据资料(包括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以及申报出口退税的相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等);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提供的证据资料(包括文关缉决字〔2019〕00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附证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价格鉴定证书》及《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查验记录清单》等);⑷厦门市税务稽查部门提供的协查证据资料(包括厦门楚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厦门金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慧隆(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紫金矿业集团黄金治炼有限公司向黄荣华、施丝丝收购黄金证据材料,包含:施丝丝黄荣华居民身份证、合质金购销合同 、收购合质金应付账款明细账及每批次施丝丝合质金金量认定书、合质金销售定价确认函、收购黄金计算表、货款支付汇总表及所有银行水单、紫金矿业集团黄金治炼有限公司来料清单等)以及施丝丝、黄荣华个人卡收到紫金矿业集团黄金治炼有限公司黄金货款交易明细表;⑸宁波市奉化德佳电子厂取证资料(包括该厂执行事务合伙人兼股东竺孟南提供自述情况说明,购销合同、送货单、分频器及分频器配件主板外壳样品照片及销售价格复印件);⑹相关个人卡银行流水查询明细;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关代码350596918V)申报免抵退税情况说明》等。
三、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5目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九项第8目之规定,对你公司上述193票出口报关单对应的出口业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规定对相应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二项第5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二项之规定,对你公司上述改为征税的出口业务已申报的免抵退税(免抵退税额为32,180,523.99元),责令你公司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上述视同内销货物征税、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以及产生企业所得税差异,由你公司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报调整,并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予以监管。
(四)对上述申报产生的应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视同内销产生的应缴增值税以及相应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产生的应征税款等),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税款缴纳入库。
(五)你公司在办理上述视同内销以及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后,应将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以及相关附表、税收完税证明等缴税凭证以及会计账务调整凭证资料等复印件抄送我局附卷。
限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理负数冲减原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等相关涉税事宜以及将负数冲减原申报、视同内销产生的应征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四、告知事项
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 福建省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关代码350596918V)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7月21日申报免抵退税的193单出口报关单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