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局信息公开 > 其他公告

关于对泉州瑞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17时4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瑞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31531759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一稽检通〔202295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一稽检通〔202295

泉州瑞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31531759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黄真真、邱敏、林加龙等人,自2022725日起对你(单位)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