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局信息公开 > 其他公告

关于对泉州盛福科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17时3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盛福科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1MA348PLNXR):

  我局于2023210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泉税一稽强催〔20232号),由于你(单位)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泉税一稽强催〔20232

泉州盛福科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1MA348PLNXR

  本机关于20221126日向你(单位)送达泉税一稽处〔2022179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2017-5-192017-12-31的应纳查补税费127629.34元及相应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电话:22115373

地址:泉州市刺桐东路588号税务大楼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陈铁洪,黄丽娜(闽税稽35051910343505191037

 二O二三年二月十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