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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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我局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59133)。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均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有效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各项办税、缴费制度。同时强化媒体平台、宣传载体维护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强化媒体平台、宣传载体维护管理。并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信息动态、公示公告、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今年度未存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2019年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的方式,公告欠税信息1344户次;完成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1669户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9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6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部分信息内容仍不够全面,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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