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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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35591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公开要求,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24年,我局依托三明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欠税信息3536户次;完成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3960户次,有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我局还通过福建省电视台、福建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发布税收宣传信息报道52篇,加强税收宣传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始终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严把政治关、保密关、程序关,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考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依托三明市税务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设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密;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对违反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6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丰富宣传方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运用多类型新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二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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