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办公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13万元;
2.2. 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办公室隔断、柜体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1095元;
2.5. 工期要求:3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被邀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300元/份,且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地 址: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南路2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259775807。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 邮编:365000;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8-8258820。
附:邀请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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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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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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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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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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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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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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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腾建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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