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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1:18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三明广利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31JWNJ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税一稽检通一〔20199005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81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明税一稽检通一〔201990055

 

三明广利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谷利峰、林志芳等人,自2019715日起对你(单位)201848日至2018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九年八月一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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