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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公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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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三明市泰宁县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09:37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三明市泰宁县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9MA31EUWM5X):

我局于201988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税稽检通一〔20199001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820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明税稽检通一〔201990015

 

三明市泰宁县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李建康、施家斌、伍瑞钢等人,自201988日起对你(单位)201811日至201986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九年八月八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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