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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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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9 16:03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德泽邀招[2019]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西城税务分局办公楼零星修缮工程已由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纪要以[2019]第35号文研究同意,建设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税务分局办公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西城税务大楼修缮工程,天棚吊顶、抹灰面油漆涂料门窗拆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37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19 日至2019年 1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3-136号(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 2 日15 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把保证金用信袋密封完整并写上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2 日 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七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单位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供现场核对)。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http://fujian.chinatax.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
地 址: 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6号 ,邮编:365100
电 话:13950917561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3-136号,邮编:365100
电话:13507575531
联系人: 郑工
监管部门: 尤溪县税务局法规股
地 点: 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6号
电 话: 0598-6336741
附:邀请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福建中天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福建旗铭建设有限公司
3
福建聚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