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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相同税收业务事项统一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7日10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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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8〕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为尽快推进相同业务一套流程一次办理,省局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按照符合法规、统一规范、从简从优的原则,充分考虑原国税地税业务实际情况,全面整合梳理了原国税地税金税三期系统中相同相关业务的流程,统一岗责、明确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加强前台后台业务衔接,优化联动办理,成熟一批推送一批。经研究,现将统一整合后的第1批征管系统《相同税收业务事项统一办理流程》(以下简称《统一流程》)及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征管系统相同税收业务事项统一办理流程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税务机构改革实施成果体现的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加强对《统一流程》实施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征管科技部门要做好业务解读,岗责、权限配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了解掌握《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按照业务事项对标对岗,主动对接,形成合力,落实责任。

  二、对照流程,做好衔接

  《统一流程》下发后,省局将在原国税地税金税三期系统预生产环境进行流程、相应岗责及时限配置,各基层局应对照流程进行人员权限配置,并进行测试演练,在生产环境升级启用新流程前,应清理办结原流程未办结事项,或在启用新流程后,将未办结事项撤销,重新办理,并做好纳税人解释工作,确保运行平稳、业务融合顺畅。统一配置测试上线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稳步推进,不断完善

  推进相同业务一套流程一次办理是一个持续完善的过程,随着税务机构的合并和征管转方式工作的推进,省局将持续优化、简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

  联系人:林本强18059052166,王友峰18059136783。

  附件:《相同税收业务事项统一办理流程》及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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