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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需要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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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3 【打印文本】

答: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

本测评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来源:福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