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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操作指引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3-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3-30 11: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尊敬的纳税人:

    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保障福建省(不含厦门,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并正确填写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操作指引》。本指引分为优惠政策讲解、申报案例演示、发票开具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四部分,您可以点击目录页的相关内容获取更多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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