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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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00000035990122/2019-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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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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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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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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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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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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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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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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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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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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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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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5 16: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el.totalvie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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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出台背景意义
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制定了本《公告》并予以公布。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通过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解决执法实践中裁量空间过大、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公平,预防税收争议,促进纳税遵从。《规则》共14条,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原则和程序性规则作出具体规定。《基准》共七类: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二、违反账簿管理规的定行;三、违反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四、违反税务检查规定的行为;五违反发票和完税凭证管理规定的行为;六、违反纳税担保办法的行为;七、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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