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受邀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浦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采购人邀请的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浦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AHCG(2025)13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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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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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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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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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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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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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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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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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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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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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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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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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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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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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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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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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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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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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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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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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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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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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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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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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止,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获取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办公室-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采用邮件报名,将投标单位全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邮箱FJAHDL006@126.com,邮箱标题请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西28号
邮编:363200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965252366
13.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
邮编:363005
联系人:曾凤珍、杨燕玲、黄文彦
联系电话: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