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名称 | 福州荣福达实业有限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4MA2XXR8EXG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9号宁德大厦(宏福大厦)10层1041室-2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冯小波;
										
										
										性别:男性;
										
										
										证件号码:522124********3656 | 
            					
									|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实际负责人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 |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95份,金额3942.73万元,税额512.55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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