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在福建省税务局、龙岩市税务局和漳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基础。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局跟进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贯彻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作用,通过党委书记上专题党课、领导班子上支部党课、“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动全体干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核心,将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及日常工作领域全过程,抓住“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有利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做好法律知识、税收知识的宣传辅导,推动税法宣传实现全覆盖、广渗透、深扎根,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高质量抓好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收好税、不收过头税的原则,严格管控税收收入质量,严防税收收入质量风险,做好税收形势分析、税收风险分析等,依法依规挖潜堵漏增收,在政策适用管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点行业风险排查、清理欠税等方面增收成效显著,稳步推进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
二是推进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从认领权责事项、清单编制、清单审核三步骤入手,抓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5年累计审议并公布本机关及派出机构《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各10份。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特殊群体“优先办”、资料不全“容缺办”、午休时间“值班办”、临近下班“延时办”等便民举措;续聘全国人大代表陈东海任税收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视角和外部监督渠道,构建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精准高效解决企业涉税诉求。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把握审查、清理、备案三个环节,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权益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针对上级出台的各项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贡献基层税务机关力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力求构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内外联动、合力高效的法律队伍,在重要决定、文件、协议、合同等涉法事务及重大疑难事项上听取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科学决策力度。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集体决议、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讨论,通过充分协商、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管征规范。加强重点税源摸排,强化税收风险监测,将管征压力转化为管理经验;贯彻落实“强基工程”、征管改革各项部署,全面抓好欠税清理、未办税户清理等管理工作,全力做好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应对、纳税评估等重点工作,引导合规经营,防范系统性涉税风险。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更新,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统筹优化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税收执法。
三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开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培训及《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解读,严格要求各基层分局在执法过程中准确执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当行为,提高税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应急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稳控突发事件和应急风险。
二是落实保密责任。坚决扛牢压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切实防范各类失泄密风险,强化保密警示教育,抓好税收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涉密文件和涉密载体管理。
三是加强舆情防范。加强舆情风险源头防范,排查涉税负面舆情风险点,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避免征纳双方矛盾发生和激化,及时处理矛盾和舆情,落实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工作。2025年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源头化解机制。完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机制,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争议调处渠道,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坚持“关口前移”,事前介入,将涉税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推动“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成为常态。
二是强化涉税争议化解。依法受理和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建设和工作质效,全力化解已经形成的税费争议,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拓宽税费服务渠道。线上积极探索“征纳互动”线上咨询、在线办理,线下建立办税服务大厅领导值班制度等,及时掌握办理过程的梗阻点,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并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月、“领导干部走流程”、税企座谈会等活动,靠前服务对接矛盾纠纷,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税收政策咨询、监督电话,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和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综合运用廉政测评、谈心谈话、干部座谈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手段加强干部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并由纪检、法制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大力推进“双向倒查”、“有案同查”,定期排查问题线索,扎实规范做好问题线索处置,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力度。
三是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内外部审计和巡视巡察反映出的重大风险问题,紧盯政策适用管理、税收征管改革、违规招商引资等重点事项,开展税收执法和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监督全体税务人员在税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不断规范“两权”运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025年我局持续做好数电票推广工作,根据省局制定的《赋额管理工作规程》、《赋额管理规范》等文件做好数电票赋额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预先服”“随票服”和“网格服”等有效手段提升工作质效,确保数电票上线推广工作落细落实落稳。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作用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共抓共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漳平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精准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漳平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税务局党委和漳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漳平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高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扛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税务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抓好税收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扛牢保障国家财力“主力军”职责,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强化行业管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征收,规范政策执行口径,强化堵漏增收成效,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三)全力提升执法质效。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及“首违不罚”清单,对《行政复议法》、《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执法程序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把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合理行政、尽责执法的要求体现到每一个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之中,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性。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盘活税收法律人才资源,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等相关岗位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要求;层层开展税收业务大比武,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善于融通法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