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三方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6:02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受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委托,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莆田市税务局第三方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三方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经纬采购20250801号-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第三方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成交价佣金费率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成交价佣金费率5%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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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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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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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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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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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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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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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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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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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税务局第三方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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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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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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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佣金费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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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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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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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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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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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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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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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许可证》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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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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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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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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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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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锦雅居1号楼210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069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86098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通源社区东辅路盛荣广场3号楼10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法:0594-5561203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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