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15时5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学”为主线,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活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抗疫防疫、减税降费、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税费征收等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高效履职尽责。编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各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局优化税务执法工作持续、积极稳妥推进。

2.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源工作调研,深入分析税收增减收因素,强化统筹,努力克服“减税降费”及疫情带来减收因素,为安溪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及时收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由各单位对照清单开展自查,同向发力,落实落细“放管服”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补短板、强基础,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自助办税区升级扩容,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顺利推行一手房“交房即交证”、二手房交易“一站式”服务等多项创新便民举措,为3批次816户一手房购房者提供便利,受理二手房交易3400笔。

5.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贯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适用口径、纳税服务、税务执法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情况并稳妥处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确定的口径,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答疑辅导工作,全面提升减税降费政策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年共开展11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例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1发布规范性文件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涉税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完善局、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行政处罚。严格行政处罚程序,通过梳理,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程序正确;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规范和约束行政处罚权。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公示执法人员情况155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418条,行政处罚结果176条。配备58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事项进行音像记录,及时将执法音像记录上传省局音像记录平台全年上传各项音像存储记录303。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认真按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户。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安溪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减税降费应急事件工作预案》提高办税服务厅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在办税环节落地生根,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涉税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纳税服务投诉等信箱,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靠前指导协调,做好把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税务行政争议。

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用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事项。

4.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诉工作的指导。2021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落实“1+1+5+N”总体框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全面覆盖、集成高效、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我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原则,做好综合督导、专项督察、重点督察,进一步巩固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抗击疫情恢复经济税费政策工作督导、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排查、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退费情况专项排查工作。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建立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3.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公开。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均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推行电子专票。严格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应用和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国统一的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

2.拓展网上办税。开展“税企互动 征纳同心”现场交流活动,提高电子税务局使用率。积极推广“税事远程帮”及“税e链”,为纳税人办理非接触式跨区域涉税事项累计5056笔,网报申报率达到99.43%,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配合省局在闽税通APP等移动端推广银联缴税、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指挥平台。

2.按季度开展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暨领导干部法治学习会议,领导班子及各股室、分局负责人带头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并积极在局内各单位部署宣传学习,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一片。

3.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普法的形式和手段还要进一步创新,更加注重实效。对于以上不足,我局将认真剖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执法公正、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税收法治环境。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