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3月13日对你公司作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泉开税强催〔2026〕6号)(详见附件),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