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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苏福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6日16时0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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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苏福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苏福香:(纳税人识别号:350524******275534

我局于2026年1月6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泉鲤税临江限改〔2026120501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泉鲤税临江限改〔2026120501)具体内容附后,您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泉鲤税临江限改〔2026120501)书面文本。

联系电话:0595-2237338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2026年1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临江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泉鲤税临江限改〔2026120501

 

苏福香:(身份证号码:350524******275534

事由: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十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通知内容:你需要对来源于境外所得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履行纳税义务。现通知你接到本通知书5日内对照情况自查整改, 或者向税务机关提供自查报告说明有关情况

 

 

二O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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