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美益吉源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4MA2YYQEQXL)
我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25年9月25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泉洛税二 限改〔2025〕 9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泉洛税二限改〔2025〕9号
泉州美益吉源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91350504MA2YYQEQXL)
你(单位)竞得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十八坎山宏益工业园-研发区A区研发楼第29整幢,发现你公司未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分局说明原因并如实办理有关纳税申报事项。如逾期未改正,我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洛江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