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湖滨税务分局于2026年3月10日作出石税湖滨通知〔2026〕135058110192603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由于你公司已走逃、失踪,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
2026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湖滨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石税湖滨 通 〔2026〕13505811019260301 号
石狮顺特贸易有限公司:91350581MA32BQAD5K
事由:关于石狮顺特贸易有限公司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建议
依据:《税收违法行为稽查建议书》(泉税第三稽建〔2026〕0009号)
通知内容:本次处理涉及出口退税追缴、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企业销项计提、进项确认、相关所得税差异调整以及相关附加税费征收等方面,限你单位于2026年3月17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