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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10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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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纬三路凤林花苑1号楼88-21号;邮编:362100;联系电话:0595-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规范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信息,持续完善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LED电子公告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各类信息。通过泉州晚报、东南网、中国网、“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超5篇次,树立积极的税务部门形象、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应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实体、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我局持续规范门户网站公开内容,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信息,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在公开网络渠道获取税务信息和涉税知识。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加强公开信息的常态化监管,定期自查自检,持续提升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对外公开电话、涉税咨询电话、意见箱等渠道作用,广泛接收、听取社会监督和意见。加大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32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置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围绕税收工作发展需要,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和监管流程。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解读税收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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