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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泳春科技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08时3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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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泳春科技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泉州泳春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实地核查,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下列文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泉州泳春科技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泉永税桃城限改〔20254837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桃城税务分局

                         2025722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桃城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泉永税桃城限改〔20254837

泉州泳春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5MA8TL9LR1F

你单位申报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金额明显小于对应年度通过海关报关出口所涉及的出口货物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包括出口报关资料、相关合同协议以及会计核算资料等)至我分局说明原因并如实办理有关纳税申报事项。如逾期未改正,我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桃城税务分局

202571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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