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通 〔2025〕 98 号
福建晟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3504306990190548
事由: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税款所属期2011-09-09至2022-11-30土地增值税欠缴税款1,944,181.23元,税款所属期2011-09-09至2022-11-30土地增值税应抵退税款2,487,664.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应作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