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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建宁县云深国际花园酒店《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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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云深国际花园酒店(纳税识别号:91350430779641468G):

我局于2025年10月16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建税濉溪通〔2025〕501号,由于你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通〔2025〕501号

 

建宁县云深国际花园酒店:(纳税人识别号:91350430779641468G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应缴纳税款(大写)伍仟零叁拾贰元捌角捌分(¥:5032.88)元,限2025年10月2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税    目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税款滞纳日期

房产税

从价计征

2018-07-01

2018-09-30

267.06

贰佰陆拾柒元零陆分

2018-10-25

房产税

从价计征

2018-07-01

2018-09-30

91.31

玖拾壹元叁角壹分

2018-10-25

房产税

从价计征

2018-01-01

2018-12-31

1602.36

壹仟陆佰零贰元叁角陆分

2019-01-19

房产税

从价计征

2018-01-01

2018-12-31

547.83

伍佰肆拾柒元捌角叁分

2019-01-19

城镇土地使用税

县城土地使用税等级4

2018-01-01

2018-12-31

2524.32

贰仟伍佰贰拾肆元叁角贰分

2019-01-19

合计金额

——

——

——

5032.88

——

——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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