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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省建宁福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17时3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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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宁福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4306668818287):

我局于2025年11月6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建税濉溪通〔2025〕571号,由于你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通〔2025〕571号

 

福建省建宁福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30666881828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叁拾叁万贰仟壹佰陆拾玖元零伍分(¥:332169.05)元,限2025年11月1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税    目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税款滞纳日期

营业税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2015-05-01

2015-05-31

139221.0

壹拾叁万玖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2015-06-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县城、镇(营业税附征)

2015-05-01

2015-05-31

6961.05

陆仟玖佰陆拾壹元零伍分

2015-06-16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5-05-01

2015-05-31

1392.21

壹仟叁佰玖拾贰元贰角壹分

2015-06-16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2016-07-01

2016-07-31

579.0

伍佰柒拾玖元整

2016-08-20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2016-07-01

2016-07-31

309.6

叁佰零玖元陆角

2016-08-20

地方教育附加

营业税地方教育附加

2014-08-01

2014-08-31

12508.05

壹万贰仟伍佰零捌元零伍分

2014-09-19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教育费附加

2014-08-01

2014-08-31

18762.07

壹万捌仟柒佰陆拾贰元零柒分

2014-09-19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2014-08-01

2014-08-31

6254.02

陆仟贰佰伍拾肆元零贰分

2014-09-19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教育费附加

2015-05-01

2015-05-31

4176.63

肆仟壹佰柒拾陆元陆角叁分

2015-06-16

地方教育附加

营业税地方教育附加

2015-05-01

2015-05-31

2784.42

贰仟柒佰捌拾肆元肆角贰分

2015-06-16

个人所得税

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15-05-01

2015-05-31

27844.2

贰万柒仟捌佰肆拾肆元贰角

2015-06-16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

2015-05-01

2015-05-31

111376.8

壹拾壹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捌角

2015-06-16

合计金额

——

——

——

332169.05

——

——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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